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-12-30 09:02 编辑
0 t+ d$ Q7 s' `8 ]% z, u) F3 g, G1 q: P2 M
督导知识之
O0 E3 }( U4 B1 p- c8 I 社工不能作什么9 i) k6 r2 }2 m) b6 h* H" S. I
# S3 S! O2 y& N( z* N* H5 W
1 i9 P' s# V$ ]6 V6 @8 ]
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。在香港,除非注了册,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「注册社会工作者」,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。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,同时也有期望的。; U5 q) j3 a/ B3 `/ u( p6 }
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?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?
, Y) {' |3 e$ Q. q, N 有人认为社工是「助人自助者」;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,保护弱势的社群,防止歧视,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,保持家庭的完整,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,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。
- L0 A$ B' M6 \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「搅事份子」;唯恐天下不乱,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,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。幸好,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。- W2 z5 g- _+ ]
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「良心」。社工要提醒公众,人是生来平等的,是有尊严的,有基本的权利的。人应该行公义,好怜悯,存谦卑,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。
+ [4 P- j0 \7 ?1 d* Y: n 社会也授权、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,尽当尽的责任,可惜是:资源不足够。结果是,很多情况下,社工们吃力不讨好,心有余(甚至心力耗尽!)而力不足,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。
$ C2 r+ }6 n* o$ n5 z! q! }9 Q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,要建立一个更美善、更公平,更和谐的社会。
9 f1 r, r2 @, g$ c: I" d* q 那么,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?
/ q, T' [( K) n+ C 社工们不能成为「救世主」。社工们是人,不是神。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。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,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。5 q/ t2 V1 j3 Z1 h
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。他不能无穷的支付…一个「耗尽」了的社工,对己对人都无好处。
+ q' B2 Y6 ^5 C8 f 社工不能让自己「死心」,他要找到方法,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。他不会以「打好一份工」作为满足。
3 H! s& S- w. v3 |3 _# o 社工有一个禁区,就是他的专业守则,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、价值观念,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。" _9 b1 `/ j5 a' c( J
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,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,尊重案主的自主权。& a8 q2 y+ ] F
他会记得,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,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,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,而终止原有之服务。
! i. Y( M& Z0 b; q: F6 D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,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,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,谋求个人的好处。7 o" o1 C/ M4 g8 L- E) w7 X3 [
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,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,经常反思,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