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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
0 k7 v* n5 ~6 m3 T# }8 S2 U( \ 11月9日,“反明星组织”原本准备首次从虚拟网络走向现实世界,在成都举行“中国反明星组织”成都化装新闻发布会,届时他们将澄清某些事情,并推出自己的娱乐新人。然而,目前他们仍在犹豫中,原因就是缺乏一个“合法”的身份。 ` [5 X& ^1 V" ~7 X9 l
■ 小 小 综合报道6 r4 W- G$ E' U
今年7月,湖南卫视将《我的淘气王子》等6部爱情偶像剧以调查的形式放在其官网上供网友投票点播。因为《我》剧由“网络公敌”杨丞琳主演,因此遭到网友强烈抵制,当月23日,网友们便在国内最大的某BBS论坛掀起了“万人签名抵制收看杨丞琳电视剧”的活动,几个小时内便有500多人次留言,而杨丞琳以前种种为他们不齿的“恶行”也再次被公布。迫于压力,湖南卫视最终撤掉了《我的淘气王子》。
8 ?4 ]& W' r$ `% c; k" N/ Q 推动这次“倒杨活动”的是一群80后小孩,他们甚至有一个名字,叫“中国反明星组织”。他们是一群电脑高手,他们在网络江湖中坚守自己的“正义”,他们也渴望从虚拟走向现实,但是他们也因此徘徊在“非法”与“合法”的边缘。
% c; C' H" x4 Y# t# X! ^, K想要净化娱乐圈% s8 ^- i3 a8 H0 x) E
说起“中国反明星组织”的“壮举”,大家一定不陌生:
6 [4 V/ R: U! n0 [5 v9 r0 I7 T 在2001年底,赵薇因为“军旗装事件”而成为众矢之的,而在长沙的一场晚会中,神秘人向赵薇泼出了一瓶粪,最后赵薇在舆论压力下在全国媒体上面针对“军旗装事件”公开道歉。
% S! |4 I, b% P3 Z0 o& o 作为我国台湾地区旅游形象代言人,F4日前现身日本,但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,F4却没管好自己的嘴,后果当然很严重,这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官网被“黑”。
% H. a/ s0 I$ ?2 ~2 { 2007年8月,某网站“奥运主题曲由谁来唱”活动票选,原本计划参加的当红组合S.H.E被曝干了有损民族大义的事,以至于被取消了活动票选资格……
+ ]/ E( h! [/ w3 j7 |: j. S 很多人也许只想到这些“壮举”的背后是一群叛逆、追求特立独行,甚至有点疯狂的年轻人,很少有人知道还有一个这样的“组织”,他们非常严肃地在经营着一份事业——净化娱乐圈!! F, G: H+ c8 ~: p- `7 I# F
据了解,“反明星组织”的构架是:最高组织是“董事会”,然后是所谓的“部长”、“分会长”等等,当然他们拥有譬如技术、图片制作、卧底等“专业”反明星的小组,最低的级别是正式会员和临时会员。作为最高机构,“董事会”目前由22人组成,其中包括10位元老和12位新成员,每次的攻击名单、攻击方式等也是由他们来敲定,不过他们的年纪并不大,全是80后!而这些“元老”和“高层”,也不是白忙活,全都有工资拿,比如“分会会长”一般月薪在1500元左右。
" F; o- }# W8 m5 W 关于资金的来源,一位“副部长”介绍说:“我们白天上班,晚上做反明星活动,目前的主要利润还是卖马(所谓‘马’,是网络术语,一种应用软件)之类的。现在组织人多了,开销也大了,给‘会长’发工资都够部长操心的,所以现在要开发一些新的项目了!”2 o" h# t2 X) D6 O* S, _* G: G
徘徊在“合法”的边缘
' i, {, ~8 y( ?( H 成都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苗处长向媒体介绍,凡是没有在民政局注册的组织都是非法组织,不管是在网络中还是现实生活中。如果想成为合法组织,必须带齐相关手续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办理。8 ?5 V1 A ^' v6 B" ^: `
作为网络玩家,也许他们从来没有考虑过“合法与否”的问题,因为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,他们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,但是一旦进入现实世界,事情就不是这么简单了。
/ o3 y* V0 ^& [6 b' u! j 不但如此,即使是网络行为也有犯法的可能性。据该组织“技术部副部长”介绍,恶劣的炒作和伤害民族感情的明星,是“反明星组织”的首选,而他们的第一标准来自媒体的报道。“拿‘成都分会’举例,每天有20多个人负责收集媒体消息,如果有故意炒作和道德低劣的明星,会首先进入‘黑名单’。再根据我们的调查,最后确定被攻击的人员名单。”# U3 j7 Q8 V+ M
“我们会通过网络技术远程监看明星聊天记录,看他们都说些什么,然后进行评判!”换句话说,明星的MSN和QQ等聊天工具都在“反明星组织”掌控当中。“最过分的那次,就是让一位明星的电脑突然关机然后一直开不了!”这位“副部长”说。
1 Y: x0 J1 `# q( V 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表示,“让明星电脑开不了机,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,可以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,否则将归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范畴。”而对于赵薇泼粪事件,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晓东表示,这一行为肯定是违法的,严重可以判成侮辱罪,判刑几年不等;同时也可以看作一般民事侵权,赔礼道歉就可以了。至于网络上的行为是否合法,要看他们所做的事情是否触犯了当事人的权益,如果在网络上诽谤、诬陷相关明星,也是属于违法行为。
, ^6 I* B. e5 }3 T, v) B期待走向现实6 e5 v# ~( k# L5 i9 l0 f9 u0 g- l/ t S
11月9日的发布会放出的信号是“中国反明星组织”渴望走出网络,走到公众面前,以正式的身份来从事这项维护道德的“公益事业”。
& S0 G/ u$ g% ? “我们需要更好的发展,我们要合法化。”“技术部副部长”说,如果他们还不站出来,很多人会觉得他们就是一群没事可做、缺乏教养的年轻人,而且还有更多的坏事都会算在他们头上。
^& z1 J* f: Y “反明星组织”其实也不是他们首创,在网络上,通用的名字是“Anti-fan”,这个名词起源于韩国,指那些反对特定艺人并进行攻击的观众群。简单地说就是专门为了反对某个艺人而建立的“组织”,会对他们所反对的那个人做出恐吓或伤害的事情,或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以中伤这个人。据了解,“反明星组织”的流行,是韩国娱乐圈的特有现象,遭遇诋毁的大多以歌手为主,而唱歌一般、以舞蹈形象出位的歌手最容易招惹这类疯狂人士的攻击。, T$ j5 O. |* Q
但是“中国反明星组织”显然还是比较守法的,截至目前,“反明星组织”还没有遇到过法律上的纠纷,一个重要原因是一切活动都在网络上举行,很难受到法律的制约。不过这绝非长久之计,按照“副部长”的说法,“中国反明星组织”现在也在咨询法律顾问,他们希望以一个合法的身份出现在大众面前。目前,他们想到的办法是成立一家文化传播公司,以制作、销售软件为主。9 }, M1 m n1 R, B& g' j
但是,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涛认为,如果成立公司,只能说明他们有这个实体,而且成立公司也需要工商部门的审查。如果公司能够通过审查,但是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如果不是他们经营范围之内的,也是属于违法。看来,做公益的心虽好,但这群80后的孩子显然应该先修修法律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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